2007年2月22日星期四

博客建设的七大秘密武器

从360doc看到了一篇关于blog建设的文章,感觉有颇有些道理。不过,其中还是有写我不是很认同:比如1.我不认为blog新人首先选择sina,原因很简单:blog是web2.0一个基本元素,而它却可以集成web2.0几乎所有的元素。sina恰恰恰由于其低门槛而失去了很多可操作性--使得人们无法真正体会blog的乐趣。
2.我不认为blogger需要天天去记录什么。因为没有人会要求你什么,你几天甚至几个月不写,人们也不会抱怨什么,再出名的blogger也会遭受如此待遇--人们需要做的就是轻轻点击一个按纽,取消这个订阅;或者根本什么不做,几天内忘记这个blog的存在。(当然,他们不会失去任何东西)
3.SEO的重要性值得商榷。我不认为写个blog需要什么PR值--原因是我认为这个东西对于blogger来说暗含着两层意思:1是个人的虚荣心,2是怀有商业利益。所以,即使你的PR再高,文章再好,我相信“我”都不会点你的AD。因为,blog是自愿写的,你发到internet上就是要让人免费读的,不要妄想通过blog赚什么“刀”!!

2007年2月18日星期日

测试!!

2007年2月17日星期六

一款失败的图片共享服务-Imagecave



今天收到了来自imagecave的一封信,大致意思是说:我的免费帐户因为在一个月的登陆次数不足一次而面临取消的危险,并要求我及时登陆此网站。

首先,我要说:imagecave的出现确实帮了我不少忙,尤其是在当时图片类网站并不是很盛行的时候,找到一款好的图片空间真的是如大海捞针。imagecave的UI"非常简洁",并且分类功能非常好,虽然少了些“社会化”元素,但是比起flickr我却仍然喜欢 imagecave简单而直观的操作方式。
但是,不幸的是:imagecave的免费用户只有10M的上传空间,这也是我后来选择Photobucket的原因。
希望 imagecave能够大方些,10M的存储空间是不会留住太多的人的。毕竟现在这类网站如牛毛般不断涌现出来。

Google在搜索结果中“标示”恶意网站!!


月光博客的消息:google已经在搜索结果标示恶意网站。
相信这个消息很让人高兴,因为我相信大部分人,包括我在内,遭受病毒侵害恐怕都是在搜索信息时出现的。我也希望给google或是baidu提出一个“关于抓取网页时加入反病毒程序”来最大限度的减少搜索信息时中招的可能性。不过,现在看来google又是走在前面了。

Google对这种提示信息的官方说明是:“该警告信息会显示在Google认为可能会包含恶意软件的搜索结果中。恶意软件通常是在用户访问这些站点时,在用户毫不知情或未经用户允许的情况下被安装的。恶意软件的例子包括在用户的计算机里删除数据;盗窃密码和信用卡号等一系列的个人信息;或者更换用户的搜索结果。”

目前被标识的中文网站还不多,通常情况下包含木马病毒的网站有可能会被标识,有一些网站被黑后被挂上木马病毒也会被标识,网站管理员可以通过“Google网站管理员工具”来检查自己网站是否被标识以及相关解决处理操作。

2007年2月10日星期六

视频:Web_2.0…The_Machine_is_Us_ing

这段视频非常精确的描述了:“何为web2.0”。

其中叙述了HTML及XML等网络标记语言的一些特性,及展示了一系列的另人眼花瞭乱的Web2.0服务。这不禁让我想起来01年在“BBS”张贴一些html直到06年开始喜欢上widget等等这些年来互联网的变化。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段视频,你会发现:再多的对web2.0的描述都是冗长的。(相信我自己对web2.0的一些简单描述会变得逾加苍白起来,^___^)

最后,感谢riku把这段视频从youtube上搬到土豆。

极酷的Google介绍视频——Master Plan (转自Gseeker)

放假回家待了一个多星期,发现最近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比如,刚刚在Gseeker上看到的这个“Google介绍视频”就很有意思--画面运用了大量视频效果,看起来很绚。把这种东西用于毕业论文中应该会很有意思...

Photobucket To Show Off Latest Flash Tools (转自techcrunch)




Photobucket是我正在使用的图片存储类网站,它提供的众多widget以及软件都让我爱不释手。今天收到Photobucket的来信,内容是关于新出的一个图片浏览工具。当然,这并没有什么新奇的,可是另我感到惊喜的是:Photobucket同时支持对video的展示。
同时,我也在techcunch看到了这个介绍,顺便转到这里:
We are expecting Photobucket and Adobe to jointly announce a new Flash based tool for Photobucket users within the next couple of weeks. The tool will allow users to mash up videos, photos and music clips into a timeline, and add titles, transitions and other effects, and then embedded into blogs, social networks like Myspace, and other sites.

Adobe has been steadily increasing the power of their Flash-based video editing tools. In early 2006, startups like Jumpcut (acquired by Yahoo) and Motionbox launched early platforms for editing video online. More recently, Cuts.com announced even more advanced tools for their upcoming beta.

It’s not clear if the tools being adopted by Photobucket are more advanced than those used by Cuts.com, although the fact that Adobe will be participating in the announcement suggests they are taking this partnership seriously.

Slide, RockYou and the seriously hurting Filmloop all offer users the ability to create simple photo slideshows and show them off using a Flash based widget. Look for them to try to quickly add these new Flash video features as well to avoid losing users to Photobucket.

As silly as all this photo and video uploading and mashing up sounds, it’s popular stuff. Photobucket is a profitable company already, and Slide was rumored to be valued as much as $100 million after their last round of financing, with no revenue to date.

Photobucket already commands third place among video sharing sites (after YouTube and Myspace), after launching the functionality just last April. About 35,000 videos are uploaded to Photobucket daily.

联通炫铃之“免费”风波

事件来源与06年末联通公司为庆祝***,而向用户免费推荐使用炫铃服务。而正在广大消费者乐于自己可以免费拥有这一服务的同时,一场“诈骗”正悄然上演。
本人正是联通的用户,于07年2月9日收到一条短信--大致内容是:联通为我免费开通的炫铃已经超出了试用期,如果想取消就拨打1001退订,并且将扣除当月为此所产生的费用。我这一看傻了眼了:没想到联通也与ISP勾结欺诈消费者!!

我是比较喜欢这种维权性质的“活动”的(因为我有理,我就可以骂人,骂了别人它还要和我说sorry,有意思极了),于是拨打了1001。得到的答复是:“联通于06年12月给联通用户发了一条短信,为大家免费开通炫铃,如果不需要此服务,需要拨打1001去退订。如果不退订就是默认接受此服务,并且在一个月的试用期后自动收费。” 有意思,这个东西明明就是欺骗--不论你提供的东西是“免费”或是“收费”,消费者都有权利接受或者拒绝!!联通这种“如不需要此服务,拨打1001退订”的说法,如同消费者“已经”同意订阅,这明显就是一个不合法的条约。我还没有看过哪个ISP弄的服务是发给我一条短信就说明我已经订阅了,而确认短信成为了退订的方式。商场有霸王条款,而联通的这一行径更加霸道--它不需要你的同意,甚至不称为条款,因为
他“默认”你同意了。这种免费字样的东西看来很能欺骗人,不过联通忘记了--不论免费与否,我们有权选择接受与否。Web上免费的东西多了,即使是漫天飞的Email要注册一个也许要勾上“同意该服务”这一选项。

当然,我在1001里如实反映了我的想法,而客服人员也是哑口无言,并且答应我可以归还多扣除的费用以及提出道歉。我想,这并不是道歉不道歉的问题--一个月5元的炫铃费用,全中国多少人?而这些都是建立在一个不公平,或者说是具有欺诈性质的服务时候,我们应该想到:这个问题变成了一个法律问题。这与那些非法集资或是诈取巨额资金的行为有什么区别?

希望这类问题能够少些,并且希望信息产业部能够多加监管,相关的法律部门也应该关注次类事件。